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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2年社保缴费标准_时讯

发布时间:2023-02-16 17:17:11 来源:本地宝

2022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后,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再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多退少补。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资料图片)

申报对象

1.参保单位以2022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应申报人数。2023年1月1日后入职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2.参保单位以职工2022年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即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

某职工2022年3月入职某单位并参保,其2022年3-12月应发工资合计为85000元

则该职工2023年度应申报的年缴费工资为102000元(即85000÷10×12=102000)

3.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确定方法同上。

4.缴费工资的组成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社险管〔2007〕9号)等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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